标题:界定法师:漫说《杂阿含》~F 第42经 内容: 界定法师:漫说《杂阿含》(卷二)~F 第42经(七处经)第四十二经(七处经):四十二经又名七处经,主要由“七处善”与“三种观义”两组概念所组成。 七处善是指五阴、五阴之集、灭、灭道迹、味、患、离之七处之善;三种观义是指阴(五阴)、界(十八界)、入(六入)。 经中对此阐述道:“有七处善、三种观义。 尽于此法得漏尽,得无漏,心解脱、慧解脱,现法自知身作证具足住:我生已尽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后有。 ”(一)七处之善1、如实而知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;2、如实而知色集、受集、想集、行集、识集;3、如实而知色灭、受灭、想灭、行灭、识灭;4、如实而知色之灭道迹、受之灭道迹、想之灭道迹、行之灭道迹、识之灭道迹。 5、如实而知色味、受味、想味、行味、识味;6、如实而知色患、受患、想患、行患、识患;7、如实而知色离、受离、想离、行离、识离。 我们对于集、灭、味、患、离等都比较熟悉,而所谓五阴之灭道迹,即我们平常意义上所讲的八正道。 如果将上述七种都能如实知,如实行,如实修持后而加以断灭,则称之为“善”。 (二)三种观义经中对此的表述为:“云何三种观义? 比丘! 若于空闲、树下、露地,观察阴、界、入,正方便思惟其义,是名比丘三种观义,是名比丘七处善、三种观义。 尽于此法得漏尽,得无漏,心解脱、慧解脱,现法自知作证具足住……”从这里可以看出,所谓三种观义,就是在无人打搅的情况下,一个人静静地、深入地思惟与观察阴、界、入。 所谓阴,就是五阴;界,即十八界(六根对六境产生六识);而入,即指六入(六入是六根的别名,入是涉入之义,谓根境互相涉入)。 当然,七处之善与三种观义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,我们切不可将它们看作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。 从修持的角度来讲,七处善与三种观义是同时进行的,甚至可以说所思惟观察的对象是完全一致的。 (09. 11. 27) 发布时间:2025-11-02 09:10:06 来源:弘善佛教网 链接:https://www.zennan.com/chanzongwenhua/32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