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修行必以般若为本 内容: ◎ 憨 山 佛祖出世,说般若之法,教人修行,必以般若为本。 般若梵语,华言智慧,以此智慧,乃吾人本有之佛性。 又云自心,又云自性,此体本来无染,故曰清净。 本来不昧,故曰光明。 本来广大包容,故曰虚空。 本来无妄,故曰一真。 本来不动不变,故曰真如,又曰如如。 本来圆满无所不照,故曰圆觉。 本来寂灭,故曰涅槃。 此在诸佛圆证,故称为大觉,又曰菩提。 诸佛用之,故为神通妙用。 菩萨修之,名为妙行。 二乘得之,名为解脱。 凡夫迷之,则为妄想业识;发而用之,则为贪嗔痴爱骄谄欺诈;造之为业,则为淫为杀为盗为妄;所取之果,则为刀为锯为铁为磨,乃至镬汤炉炭种种苦具,皆从此心之所变现。 正若醒人无事,种种乐境,皆在目前。 少时昏睡沉着,忽然梦在地狱,种种苦具事,一时备受辛酸楚毒,难堪难忍,正当求捄而不可得。 时堂前坐客喧哗未息,随有惊觉,呻吟而起,视其欢娱之境居然在目,而酒尚温肴尚热也,枕席之地未离,苦乐之境顿别。 要之乐向外来,苦从中出,由是观之,天堂地狱之说,宛然出现于自心,又岂为幻怪哉? 是皆迷自心之所至耳。 经云:自心取自心,非幻成幻法。 又曰:三界上下法,唯是一心作。 以此观之,岂独佛法说一心? 从上圣贤乃至一切九流异术,极而言之。 至于有情无情,无不从此一心之所建立,但有大小多寡善恶邪正明昧之不同,所用之各异耳。 故曰:山河大地,全露法王身;鳞甲羽毛,普现色身三昧,此皆般若之真光。 吾人自心之影事也。 吾人本有之心体,本来广大包容,清净光明之若此。 目前交错襍沓陈列于四围者,种种境界色相,又皆吾心所现之若彼。 吾人有此而不知,固可哀矣,而且误取自心,以为贪爱之乐地。 目悦之于美色,耳悦之于淫声,鼻悦之香,舌悦之味,身悦之触,心悦之法,又皆自心所出。 又取之而为欢为乐,为贪嗔痴,为淫杀盗妄,而造作种种幻业。 又招未来三途之剧苦,如人梦游而不觉,可不大哀欤? 以其此心与诸佛同体无二,历代祖师悟明而不异者,独吾人具足而不知,如幻子逃逝而忘归,父母思而搜讨之。 所以释迦出世,达摩西来,乃至曹溪所说三十余年,诸于流衍千七百则指示于人者,尽此事也,岂独老卢? 即老人今日为司直所说者,亦此事也。 司直与诸现前共闻见者,亦此事也。 经云:唯此一事实,余二则非真。 是知此一事外,皆成魔说,为戏论耳。 是则诸佛全证若不出世,则辜负众生。 诸祖悟之而不说法,则辜负诸佛。 凡有闻者,而不信不解不受不行,则辜负自己,负众生者慢,负诸佛者堕,负自己者痴。 斯则佛祖可负,而自己不可负。 以其本有而不求,具足而不善用,譬如持珠作丐,可不谓之大哀欤? 司直今者,身婴尘海,心堕迷途,忽然猛省,回头寻求此事,是犹持珠之子,耻与丐者为伍,心心向人求自足之方。 老人顿以此法直指向渠,俨若指示衣底神珠。 原是司直固有,亦非老人把似,以当人情世态也。 然此如意宝珠,随求而应,种种事业受用境界,无不取足。 至若求其随应之方,又在司直自心善互精勤,尅苦之力耳。 若果能自肯,极力自求,一旦豁然了悟,则将山河大地鳞介羽毛,与夫三世诸佛,历代祖师,及尧臻周孔事业,一口吸尽,不假他力。 否则依然一梦想颠倒众生耳,又何以称为大丈夫哉? 司直司直,宁可上负佛祖,下负老人,万万不可自负负君负亲也! 老人今日所说般若,皆从上佛祖心地法门,即与六祖大师最初所说,不差一字。 第最初闻者,唯尔一人,既以一人而当昔日千二百众,老人欢喜不禁,故亦为说般若之法。 如吾佛祖所云:如为一人,众多亦然。 邓生持此自利利他,未必不为广长舌也。 摘自《憨山老人梦游集》之《示邓司直》 发布时间:2025-10-31 13:38:33 来源:弘善佛教网 链接:https://www.zennan.com/foxuewenku/30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