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林灵素 内容: ◎ 且 言 林灵素是北宋末著名道士,初名灵噩,字岁昌,温州永嘉(今属浙江)人。 家世寒微,少依佛门为童子。 据《历世真仙体道通鉴林灵素传》载,少时曾为苏东坡书僮,东坡问其志,笑而答曰:生封侯,死立庙,未为贵也。 封侯虚名,庙食不离下鬼。 愿作神仙,予之志也。 据《家世旧闻》记载,少尝事僧为童子,嗜酒不检,僧笞辱之,发愤弃去为道士。 《宋史林灵素传》并谓其往来淮、泗间,丐食僧寺,僧寺苦之。 《老学庵笔记》又载其为会稽天宁观老何道士所拒之事。 早年贫困可知。 改从道教后,志慕远游,至蜀,从赵升道人数年,后得其《五雷玉书》),能行五雷法。 林灵素何时至京得宋徽宗宠信,异说迭出。 《宋史林灵素传》所载政和末,王老志、王仔者既衰,徽宗访方士于左道录徐知常,以灵素对,与事实相近。 林灵素既得召见,徽宗问:有何术? 答曰:臣上知天宫,中识人间,下知地府。 又进言:天有九霄,而神霄为最高,其治曰府。 神霄玉清王者,上帝之长子,主南方,号长生大帝君,陛下是也,既下降于世,其弟号青华帝君者,主东方,摄领之。 己乃府仙卿褚慧,亦下降佐帝君之治。 并称权臣如蔡京、王黼、童贯等皆为仙官。 时贵妃刘氏有宠,则奉为九华玉真安妃。 徽宗信其言,又视其貌如旧识,为之改名灵素,赐号通真达灵先生,授以金牌,任其非时入内,并筑通真宫以居之。 请治宫禁怪,因建上清宝箓宫,密连禁省。 政和七年二月,林灵素受命于上清宝箓宫宣讲青华帝君夜降宣和殿事,与会道士多达千余人。 又建仁济亭,施符水;开神霄宝箓坛,令吏民受神霄秘箓。 诏天下皆建神霄玉清万寿宫,无观者,以寺充,并于殿上设长生大帝君、青华大帝君等神霄系神像。 林灵素领修道书,改正诸经醮仪,校对丹经灵篇,删修注解。 每逢初七,则讲说三洞道经与玉清神霄王降生记。 由此京师士民信道者日众。 四月,徽宗自称教主道君皇帝,林灵素升为温州应道军节度。 在京期间,先后被封赐、加号为金门羽客、通真达灵元妙先生、太中大夫、凝神殿侍宸、蕊珠殿侍宸、冲和殿侍宸等。 据赵与时《林灵素传》(《宾退录》卷一),徽宗每以聪明神仙呼之,亲笔赐玉真教主神霄凝神殿侍宸,立两(班上。 林灵素既得势,遂纵言释教害道,今虽不可灭,合与改正,将佛刹改为宫观,释迦改为天尊,菩萨改为大士,罗汉改尊者,和尚为德士,皆留发顶冠执简。 徽宗依奏,于宣和元年(1119)正月下诏,改佛为大觉金仙,易服饰,称姓氏;左右街道录院改作道德院,僧录司改作德士司,隶属道德院。 不久又改女冠为女道,尼为女德。 据说皇太子上殿争之,令胡僧立藏等十二人和五台僧二人、道坚等与林灵素斗法,僧不胜,情愿戴冠执简。 太子乞赎僧罪,有旨放胡僧,道坚系中国人,送开封府刺面决配,于开宝寺前示众。 此前,重和元年(1118)四月,林灵素上《释经诋诬道教议》一卷,乞颁降施行。 林灵素辞归的事,赵鼎在传中写道:五月大水犯都城,帝命先生治之,先生奏曰:此水难治,乃天意以戒陛下。 兼此水自太子而得,臣不敢漏泄天机,但试令太子拜之,可信也。 即令太子上城,降御香四拜,水退一丈。 至夜,水退尽。 京城人皆言太子德也。 先生上奏云:臣初奉天命而来,为陛下去阴魔,断妖异,兴神霄,建宝箓,崇大道,赞忠贤。 今蔡京鬼之首,任之以重权;童贯国之贼,付之以兵卫。 国事不修,奢华太甚。 彗星所临,陛下不能积行以禳之;太乙离宫,陛下不能迁都以避之。 人心则天之舍。 皇天虽高,人心易感也,故修人事可应天心。 斗玺一,大数不可逃,岂知有过期之历。 臣今拟暂别龙颜,无复再瞻天表。 切忌丙午、丁未甲兵长驱,血腥万里,天眷两宫不能保守。 陛下岂不见袁天罡《推背图》诗云:两朝天子笑欣欣,引领群臣渡孟津。 拱手自然难进退,欲去不去愁杀人。 臣灵素疾苦在身,乞骸骨归乡。 又降诏不允。 冬,全台上言林灵素妄议迁都,妖惑圣听,改除释教,毁谤大臣。 先生闻之,大笑,呼诸弟子并监宫官吏曰:前后宣赐之物,约三百担,自去年用千字文字号封销,籍书分明,一无所用,可回纳宫中。 只唤一童子携衣被,行出国门,宣唤不回。 帝赐宫温州。 《东都事略》云:宣和元年冬十一月乙卯,祀昊天上帝于国坛,大赦天下,放林灵素归山。 《宋史》记载宣和元年(1119)五月,都城暴水,林灵素登城厌胜,遭到役夫袭击,徽宗始知其为众所怨。 他又与皇太子争道,终触怒徽宗,以为太虚大夫,斥归故里。 不论何说为是,他因触帝怒而被斥还,当属事实。 这一记载与地方志相似,与《宋史》有出入,道出他的使命:臣初奉天命而来,为陛下去阴魔,断妖异,兴神霄,建宝箓,崇大道,赞忠贤。 对于奸臣的非难,居然大笑了之。 前后宣赐之物,约三百担,自去年用千字文字号封销,籍书分明,一无所用,可回纳宫中。 可见他是个有操守的人,不是谋私利之徒。 赵鼎是宋代的政治家、词人,抗金名相。 徽宗崇宁五年(1106)进士。 曾任河南洛阳令、开封士曹等职。 南渡后,累官至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 他荐任岳飞、韩世忠等爱国将领,极力反对和议,遭到秦桧等人的打击、陷害。 绍兴八年(1138年)因力主抗金与奸臣秦桧不和,被贬到海南岛吉阳军。 绍兴十四年(1144年),在被贬至吉阳军(即今三亚)后,谪居3年,直至1147年绝食身亡。 如此铮铮铁骨之人,他不会言之无凭的。 摘自《宋朝历史人物故事》 发布时间:2025-10-01 18:29:57 来源:弘善佛教网 链接:https://www.zennan.com/foxuewenku/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