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李炳南答:欠人钱财,作恶多端,死后堕入畜生为牛,人杀之食肉,论理是应该,何以食它肉之人,说是有罪。(黄 内容: 问:欠人钱财,作恶多端,死后堕入畜生为牛,人杀之食肉,论理是应该,何以食它肉之人,说是有罪。 (黄春暖)李炳南答:造罪恶,堕畜生,是一因一果,未爽酬报。 若杀之食其肉,是另造一因,彼既有因果,此岂无因果乎? 兹举一例明之,人犯法律,判罪送监执行,此是一罪一科,若有无干之人,至监向囚犯施以暴行,试问此无干之人,有罪与否? 发布时间:2025-10-10 14:20:06 来源:弘善佛教网 链接:https://www.zennan.com/jushirenwu/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