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魏的僧官制度的设立
北魏僧官,始于太祖道武帝(拓跋硅)之时。据《魏书·释老志》记载:“皇始(396—398年)中,赵郡有沙门法果,诫行精至,开演法籍。太祖闻其名,诏以礼征赴京师。后以为道人统,绾摄..
北魏僧官的职责
沙门统、都维那等僧官的职能,主要是在中央政府统辖之下,管理全国僧徒,以更好地担负起北魏统治者所期望的“巡民教化”的任务,并具体地处理有关僧务,包括制定和执行僧律,决定..